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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劳务派遣)驾驶员2名
作者:广安人才网 时间:2023/4/21 阅读:262次

很多即将步入医疗岗位的朋友们都非常关注所在地区医疗岗位的招聘公告信息,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为了更好的服务正在找工作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每天为大家整理搜集新鲜的各地医疗卫生系统/医院等招聘公告通知和信息,欢迎大家查看!以下是公告通知: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编外(劳务派遣)驾驶员2名,内容如下: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统一考核、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驾龄5年以上,持有C1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无不良驾车习惯,3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5.高中及以上学历。

6.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委调查的人员;

3.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

(二)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8号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12室。

(三)提交资料

报考者应携带填写好的《区疾控中心考核招聘专业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3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审核确定。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占50%。

(一)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初,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名者需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8号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面试方式:

采取现场答问、隔位当场公布应聘者成绩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驾驶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面试要求:

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应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面试考场指定地点候考,证件不齐或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技能测试

按面试成绩前6名人员参加技能测试,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6人,则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上路驾驶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认知、仪表礼仪、驾驶技能、安全意识、处理突发状况及应急应变能力。具体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名者需保持电话畅通,技能测试分数占50%。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成绩相同的,根据驾龄长段和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就职动机等情况,并对招聘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聘用人员。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派遣到广安市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首次签订1年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十、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聘用人员待遇按“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其中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相关规定发放,若产生差旅费则据实发放。具体待遇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相关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各项公告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26-2248555(区疾控中心)

监督电话:0826-2248577(监督举报电话)

区疾控中心考核招聘专业驾驶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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